阮氏观建
发表于 2012-11-7 12:32:57
阮少文 发表于 2012-11-7 12:2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那就摆事实啊,请你指出我们哪儿冤枉别人了?大家可以讨论嘛
我再次强调那是会议决议,并非我们三人所决 ...
那请问你我在冤枉谁呢
阮氏观建
发表于 2012-11-7 12:35:55
阮少文 发表于 2012-11-7 12:3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说来说去,观建兄又不肯摆事实,打口水仗一点意义都没有!你想为哪个伸冤可以说出来嘛,我们哪儿有冤枉他了 ...
那你又何必这样跟我口水呢
阮少文
发表于 2012-11-7 12:36:27
阮氏观建 发表于 2012-11-7 12:32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那请问你我在冤枉谁呢
呵呵,我觉得无语了
你发表的几大点观点不是很明确吗?
你如果没有什么证据拿出来,我们就结束这个争论,讲到明天还是这几句话,如果你有新的证据,我们拿出来讨论讨论,是是非非,总有个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