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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药家鑫案的几个假设

热度 5已有 501 次阅读2011-5-19 15:57 |系统分类:商界弄儿|

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,虽然可能还有二审,且必须经最高法复核,但我估计他已无生机。因为如不是适用法律错误或有重大立功表现,一审的结果是不可能改变的。

    我不赞成中国废除死刑,也不认为药家鑫有什么冤屈,但处死一个人终究不算是“大快人心”,恐怕没有天生的恶魔,药家鑫今年二十一岁,是成年人,但刚刚成年而已,社会经验不足,经济并未独立,依然要依赖父母。他死到临头,固然是自作孽的结果,但本老汉突发奇想,发现问题也比较复杂。

    假如他生活在拥有全民医疗保险的体制下,他一定会杀人吗?

    假如他生活在不歧视农民的国度里,他一定会杀人吗?

    假如他从小受高尚道德的教育,而不是表里不一、口是心非、空洞无力、责人不责己的所谓“德语教育”,他一定会杀人吗?

    换个角度做几个假设,发现药家鑫也未必一定杀人,比如,他成家立业,经济独立,不必看爹妈的脸色;或者他是富二代,家里有的是钱……或者他的家庭很贫穷,根本买不起汽车……

    当然,不是说社会、或者教育存在问题就可以为犯罪开脱,即使社会、教育不完善,依然有很多人遵纪守法,忍受委屈去服从秩序。即使社会健全完善,依然不能杜绝犯罪。所以,可以肯定地说,药家鑫沦落到这个地步,他自己的责任是第一位的,也没什么好抱怨的,不必涕泪泫然,只能以死赎罪。但社会要反省,教育要反省,父母也要反省,只有这样明天才会比今天好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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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评论 评论 (1 个评论)

回复 阮小龙赣州 2011-5-22 12:49
在中国就见怪不怪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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